| 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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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4 09:17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家电下乡”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着积极作用,我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销售额一直排在全省前列。截止到3月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2774台(部),金额4785225元,已申报补贴1164台(部),核查通过补贴422台(部),已补贴383台(部),金额89628.63元,其中彰武县已补贴363台(部),清河门区已补贴20台(部)。
为做好我市家电下乡工作,家电下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市商业局认真做好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申报销售网点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标准,实地检查,对具备条件和申报材料齐全的销售网点及时给予备案,并在阜新日报上公示,截止到3月1日,全市共通过审核备案销售网点139家。市商业局近期由副局长崔刚带队,对已备案的销售网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销售网点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商务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家电下乡制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检查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是否有“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字样和“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是否按国家要求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并出具发票;销售网点是否在产品售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张贴“家电下乡宣传公告”;销售、送货、安装及维修服务等,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措并举”为“家电下乡”保驾护航。一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结合农村市场特点,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手机等十大类下乡商品作为重点商品,开展了家电下乡商品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家电下乡定点销售企业和较大型的非定点经销企业所经营的家电产品是否合法,是否为废旧家电翻新,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加贴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的家电产品下乡标识(卡),以及经营者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二是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在家电下乡定点销售企业及较大非家电定点销售企业全部实行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不合格家电退市等制度。三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作用。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制度,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商品的申诉举报,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全法权益。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家电下乡监管工作方案。实行“一岗三责”,职能机构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工商所监管和市场巡查力度,为我市“家电下乡”保驾护航。经工商局检查,我市家电下乡定点销售企业都能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的规定执行,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市财政局积极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并对县区财政所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市农信社对农民不能通存通兑的存折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农民及时领到购买家电补贴资金;各宣传媒体对家电下乡工作及时进行报道,让广大农民更好地了解家电下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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